发文标题: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昆政发[2013]53号
发文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2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昆明
阅读人次: 26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8日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会计人员积极向中、高级会计人才发展,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会计工作新局面,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