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1-28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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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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