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市物发[2013]79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3-20
实施时间: 2013-3-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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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关于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实行优惠电价的请示》(市公交总字〔2012〕61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省物价局,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电价按照陕西电网目录电价表对应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暂定为2年,从2013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期满后将根据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发展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其用电价格。
  西安市物价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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