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物发[2013]117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5-20
实施时间: 2013-5-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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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沣东新城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幼儿园:
  现将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价行发〔2013〕5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二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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