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发改服[2013]2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15
实施时间: 2013-8-15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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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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