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3]8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1-12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印花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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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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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