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交易税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服发[2013]116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11-12
实施时间: 2013-11-1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5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地方税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地方税务局,韩城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针对近期我省部分市、县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存在违规收取供气、供暖和有线电视等配套建设费的问题,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税费征收有关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规范对象
  陕西省境内从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的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1:购买新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缴纳税费一览表.doc    
附表2: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doc    
附表3:二手房交易承受单位或个人(买方)缴纳税费一览表.doc    
附表4:房屋租赁手续费一览表.doc    
附表5: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