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3]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1-18
实施时间: 2013-11-18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2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控引导作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做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及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