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维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合法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土房[2013]17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6-1
实施时间: 2013-6-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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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职工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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