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提集中管理及设账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土房[2013]23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7-13
实施时间: 2013-7-13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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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方便业主提取使用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建省、厦门市关于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已售公房维修资金补提、集中管理及设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已售公房维修资金补提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应提取金额为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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