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直管公有住房危旧房屋调换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土房[2013]26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8-2
实施时间: 2013-8-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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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公房管理中心:
  为做好我市直管公有住房解危安置工作,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部分解放前建造的直管公有住房因年代久远、承重构件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类危旧直管公有住房经认定有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参照《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危险房屋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办法》的规定与危房一并调换安置。你中心负责具体认定工作,经认定符合标准的,申请时可不需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直管公有住房危险房屋(含危旧房)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与现有直管公房危房安置其他办法和标准并行,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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