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规土资籍规[2013]7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6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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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规土局:
  2012年以来,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本市全面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总登记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规范总登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办理工作,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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