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3]19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5-8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档案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闽档函〔2013〕10号)收悉。鉴于《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的复函》(闽价费〔2010〕331号)即将到期,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41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复函如下:
  一、档案人员岗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