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0-31
实施时间: 2013-12-1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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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液晶电视机用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原《工业纯钛及Ti-6Al-4V钛合金棒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9-2005)、《玻璃纤维及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3-2001)、《实木地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LY003-2007)、《女式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35-2008)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37项加工贸易单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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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