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发[2013]3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0-12
实施时间: 2013-10-1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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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0月12日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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