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3]34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16
实施时间: 2013-8-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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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关于核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1]332号)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相关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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