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加强我市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商文[2013]5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发文时间: 2013-1-7
实施时间: 2013-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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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经贸局(商贸局):
  为了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商省经贸委酒类管理办公室,2013年1月1日起,省经贸委酒管办将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工作下放我局。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福州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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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州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