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录取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1-18
实施时间: 2013-11-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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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等程序,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8人入围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见附件),现予通告。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开班仪式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举行。学员请于11月21日17点以前报到。报到后接受入学教育。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承办培训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费用列入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研修班教学费、住宿费由税务总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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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录取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