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13]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11
实施时间: 2013-10-11
法规类型: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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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省属大中型企业、各上市公司,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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