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预[2013]24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0-12
实施时间: 2013-10-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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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有关市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考核评价,经省领导同意,现将《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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