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3]2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时间: 2013-11-15
实施时间: 2013-11-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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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今年粮食再获丰收,秋粮特别是东北地区玉米、粳稻增产较多。目前东北等部分产区仓容偏紧,收储压力较大。为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
  今年在东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下同)继续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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