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保险理赔服务支持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办发[2013]22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0-11
实施时间: 2013-10-1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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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受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影响,我市出现大范围暴风雨过程,导致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给我市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损失。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灾后自救全力恢复生产的意见》(甬政〔2013〕10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抗洪救灾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确保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平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把做好灾后理赔服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全市各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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