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3]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3-3-25
实施时间: 2013-3-25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升军供站整体建设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特制定《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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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