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定燃煤发电机组2013年第2季度脱硝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工函[2013]8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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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和我省确定的脱硝电价管理相关规定,根据环保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和核查情况,现对已安装脱硝设施并正常运行的发电企业2013年第2季度的脱硝电价暂进行核定(具体金额见附件)。请你公司按照确定的金额抓紧与有关企业进行结算。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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