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医疗机构收费数据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医[2013]25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24
实施时间: 2013-7-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市)物价局(发改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宁部省管医疗机构: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5]213号)下发后,我省陆续出台了一些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调整、补充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近年来,在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医药价格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医疗机构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价格未及时调整。现将我省2005年9月份以后涉及调整价格的项目印发给你们(见附件,不含完善、新增项目),请各地指导医疗机构,对照《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10年修订版)》,抽查医疗机构收费系统,督促医疗机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