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产业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农发[2013]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0-23
实施时间: 2013-10-23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7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郊区县农委:
  近年来,本市部分乡村立足资源禀赋和地域特点,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的专业村。这些村生产特色产品,培育主导产业,打造名优品牌,对于提升本市村域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园区化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产生了积极作用。
  为加快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市农委将培育评选一批北京市特色产业村。现将《北京市特色产业村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区县农委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村进行申报。
  市农委将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