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衢政发[2013]66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27
实施时间: 2013-9-27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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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串标围标、借用资质、出借资质、招标代理不规范、监理履职不到位、承包商择优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净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提高招投标效能,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择优质承包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择优机制。逐步拓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和履约评价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工程履约、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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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部分修改:
发文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衢政发[2015]4号
发文部门: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5-1-16
实施时间:2015-1-16

 

 (一)第三条“严禁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指定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附件2《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和考核办法》第五条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可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遴选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可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
  (三)附件3《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合同实行备案,加强履约监管。“修改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