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家庭农[林、渔]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丽政办发[2013]119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11
实施时间: 2013-8-1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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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鼓励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打造生态精品农业品牌,积极推进农业经济跨越发展,结合丽水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家庭农(林、渔)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家庭农(林、渔)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等产业为劳动对象,以高效的劳动、商业化的资本和现代化的技术为生产要素,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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