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丽政办发[2013]144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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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规范监管措施和行为,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金融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监管职责
  (一)落实第一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督促指导。市金融办作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市级监管部门,指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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