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免税品统计口径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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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准确实施联合国货物贸易统计标准,现调整免税品(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41”)的统计口径,具体如下:
  一、自2014年起(下同),免税品的统计口径从海关单项统计调整为进出口贸易统计,即列入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值。
  二、在海关统计快讯、月刊和年鉴的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表中,增列“免税品”的进出口统计数据。
  三、与增长速度相关的基期统计口径也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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