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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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11月7日起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1月7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浆粕(税则号列:47020000、47032100、47061000和470630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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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浆粕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