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政办发[2013]7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8-6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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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批准,大连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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