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财综[2013]21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6-28
实施时间: 2013-6-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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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市级票据管理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用票年度计划管理。一般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用票计划,各单位要在准确测算的基础上,报送下年度用票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年9月底前报送给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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