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02]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2-6-28
实施时间: 2002-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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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质检总局,体育总局,药品监管局,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了保证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情况。

  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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