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3]40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7-15
实施时间: 2013-7-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强降雨过程,特别是近日安徽、湖北、四川等地持续遭受暴雨袭击,一些江河部分河段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有些地方先后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部分城市出现内涝、交通瘫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密切关注强降雨和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汛情监测预警,防范洪涝及地质灾害,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全力搜救失踪遇险人员,确保群众和搜救人员安全,确保堤防、水库等设施安全。为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