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市监[2013]6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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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以下简称施工告知)工作,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及省质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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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指引.doc    
2.深圳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