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3]8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0-22
实施时间: 2013-12-1
失效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绩效考评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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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科委、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制订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的本市国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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