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延长实施工贸企业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13]8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3
实施时间: 2013-10-23
失效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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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经贸局、发改委,各国土房产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政发明电[2013]3号文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延长至2013年年底。为落实好该项优惠政策,结合上半年申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申报时限
  1.纳税人申请所属期限为2013年7-12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金的,若企业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若企业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请于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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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申报项目土地房产基本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