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秘[2013]16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0-24
实施时间: 2013-10-24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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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统计局制订的《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4日
  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乡级统计能力,促进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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