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建节科字[2013]2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9-24
实施时间: 2013-11-1
失效时间: 2018-10-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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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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