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采[2013]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9-23
实施时间: 2013-11-1
失效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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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3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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