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大常委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3-10-29
实施时间: 2013-10-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1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3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我市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审查和监督的内容及程序,完善审查和监督的方式方法,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市政府负责编制市本级全口径预算决算草案,全口径预算决算草案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等内容。
  二、市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将市本级全口径预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将市本级全口径决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