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3]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11
实施时间: 2013-10-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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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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