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3]26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25
实施时间: 2013-9-25
失效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3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对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的函》(黑检财函〔2013〕371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1〕160号)执行期已满,根据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口原木检疫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联〔2001〕4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标准为1.00元/每立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