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确定部分区[市]所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3]4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0-28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423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教育(体)局、财政局: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收费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部分区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所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即上述四区公办幼儿园全日制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生.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