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业务知识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函[2013]5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5-3
实施时间: 2013-5-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5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业务知识考试收费标准延期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11〕1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经济师、高级交通工程师及高级水利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业务知识考试收费的标准为由每人90元调整为每人80元。
  二、除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