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价函[2013]1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19
实施时间: 2013-7-19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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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规范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促进我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服务收费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提供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应遵循国家有关股权登记托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坚持自愿、诚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委托合同并依约提供服务。无委托合同或未依约提供服务不得收费,也不得以其他方式收取与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关的任何费用。
  二、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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