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5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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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票证、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种类及式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25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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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