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3]16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9
实施时间: 2013-1-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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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租车运营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电[2012]41号文件和2012年三部委“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出租汽车行业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市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济价费字〔2010〕35号)规定,将目前收取的0.50元/次的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即起步价由现行的7.5 元调整为8.00元,出租车调整计价器后燃油附加费停止收取。
  二、为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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