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有关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1
实施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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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规定废止:
  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费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0]214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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